霸州市王庄子镇王庄子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霸州市王庄子镇王庄子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王庄子镇王庄子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王庄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村街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王庄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0646.3㎡,新建钢结构高标准厂房1296 ㎡,维修混凝土路面4242.4㎡,维修路灯 60个,在村文化中心的粮站路,三号路设置宣传栏宣传画 30处。建设地点:王庄子镇王庄子村。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4日)。合同估算价:4222344.11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8 09:002024-01-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霸州市王庄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霸州市王庄子镇

地址:

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3楼(集中办公区)

邮编:

065700

邮编:

071066

联系人:

李想

联系人:

杨海艳

电话:

0316-7435619

电话:

0312-751079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03-2018 版权所有: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维:霸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1310810001 冀ICP备14014833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8102000364号